6月27日,山東省發布《關于促進輪胎鑄造行業轉型升級調整優化項目管理的通知》,對輪胎項目建設作出重大調整。
《通知》稱,輪胎項目不再按照“兩高”項目進行管理,新建(含改擴建,下同)輪胎項目不再執行有關減量或等量替代政策,仍須符合《關于優化輪胎鑄造項目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魯發改工業〔2023〕649號)及附件《山東省高端輪胎鑄造項目發展指導目錄(2023年版)》規定的高端項目要求,能效達到標桿水平,不符合要求的,不得建設實施。
新建輪胎項目省級窗口指導權限下放至各市執行,各市要按照“區域集聚、主體集中”的原則,合理布局產能建設。積極推動新建輪胎項目使用清潔運輸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