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4月以來,宿遷市積極貫徹落實再生資源增值稅新政策、新規定、新要求,設立專門機構,安排專職人員負責該行業增值稅退稅審核工作,有組織、有計劃、有秩序地開展工作。
通過市縣區財政、經貿、公安、國稅、供銷、工商等部門的密切配合,在相關企業、社會各界人士的理解、支持下,經逐級審核報送,共有58家再生資源企業增值稅退稅完成退稅終審工作,在全省屬首家獲得審批,共退付增值稅2882.24萬元,其中:沭陽縣18家退稅額2216.83萬元,泗陽縣1家退稅額26.38萬元,宿豫區7家退稅額150.94萬元,宿城區24家退稅額238.76萬元,市經濟開發區7家退稅額128.07萬元,駱馬湖示范區1家退稅額121.26萬元。(來自:國家稅務總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