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月,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裁定中國輸美產品,即原產于中國的乘用車和輕型卡車輪胎,對美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,意味著美國將對正式對此類產品征稅。中國廠商將被征收14.35%-87.99%的反傾銷稅和20.73%-100.77%的反補貼稅。兩項關稅疊加后,一些企業進入美國市場須支付相當于產品價格1倍多的關稅。
有關數據顯示,美國是我國輪胎主要出口市場,占中國輪胎出口總數的近三成。受雙反終裁影響,中國輪胎出口率和企業開工率皆下降,而輪胎主要原料-橡膠價格的下跌使國內輪胎產能過剩,庫存積壓嚴重。即使采取對歐盟加大出口,海外建廠等措施,行業整合也在所難免。以國外辦輪胎廠規避關稅為例,雖說是有著原材料產地優勢,但由于很多國家的輪胎產業鏈不成熟,許多材料要回本國為進口,反而加大成本。因此國外辦廠成本高,投資大,廣大的中小的輪胎企業來說,并不現實。
康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馨澤曾在演講中說道,反傾銷最終看的還是我們企業的財務體系,你的成本數據分析以及各規格,我們如何運用機制來贏得反傾銷呢?就是我們要堅決杜絕財務體系的不明晰、內銷的不規范銷售,低價出售以及低質清關。
嚴峻的形式不一定是件壞事,美國"雙反"將促使參差不齊的輪胎業進行優勝劣汰和結構優化,在這種情況下,那些逐步把工作重心轉向高技術含量、高附加值產品開發生產的輪胎企業將獲得更多的機會發展壯大,在市場競爭中才能獲得更有利的地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