裁定自中國進口的被調查產品對墨西哥國內產業存在損害威脅,自10月1日起,對中國出口、生產企業,按裁定的傾銷幅度征收反傾銷稅。
終裁中確定的各企業傾銷幅度如下表所示:
與初裁稅率對比,6家抽樣企業的終裁稅率,一家企業略有上升,正道輪胎和山東昊華兩家明顯下降,另外3家企業保持了一致。
平均稅率企業的反傾銷稅率,由初裁的21.77%下降至終裁的14.82% 。
對于初裁中獲得單獨稅率的3 家企業——山東玲瓏、山東昌豐和萬力輪胎,墨西哥調查機關在終裁中均未降低稅率。
據參加應訴的企業反饋,墨西哥調查機關在本案反傾銷程序上存在諸多問題,對應訴企業提出的關于內銷價格調整的合理抗辯主張也不予接受,這也是很多抽樣企業稅率較高,進而平均稅率雖較初裁有所降低但是仍然高于行業預期的原因之一。
前情提要
2023年4月5日,墨西哥經濟部發布公告,決定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乘用和輕卡車輪胎啟動反傾銷調查。
涉案產品參考墨西哥海關稅則號4011.10.10、 4011.20.06,內徑為13至22英寸(分別為330.2毫米至558.8毫米)的新型子午線充氣輪胎。傾銷調查期為2021年7 月1日至2022 年6月30日,損害分析期為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。
調查申請人為普利司通(墨西哥)、Tornel、大陸馬牌輪胎(墨西哥)和米其林(墨西哥)。
中國橡膠工業協會代表中國輪胎行業參與了本案損害應訴,并在初裁和終裁階段代表行業提交了評論意見。
2024年 4月 5日,墨西哥調查機關發布對華乘用車及輕卡輪胎反傾銷調查的初裁裁決,裁定自中國進口的被調查產品對墨西哥國內產業存在損害威脅,同時決定暫時(初裁到終裁大約半年的時間范圍內)不征收臨時反傾銷稅。